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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的意见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的意    
为切实加强全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政府公信力和国际形象。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需求进入加快升级阶段,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欧盟新食品卫生法规等标准的出台,更是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挑战。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推行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和出口管理,使我市逐步形成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的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区域,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出口,对于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作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出口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中心环节,抓龙头、建基地、拓市场、创名牌,努力促进出口农产品的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农产品产业带区,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专业分工,力争在较短时期显著提高我市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任务目标
到2010年,通过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发展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其中农产品出口企业30家,全部通过检验检疫部门和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出口创汇增长50%以上;完成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60万亩,全面禁止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兽药的使用,基地产品出口合格率达100%;推广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和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学农药投入80%以上、化学肥料投入20%以上;农民增收30%以上。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规范企业建设,鼓励企业认证。出口农产品企业与农户联系最为密切,是出口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体系的重要执行者。要精选典型,狠抓试点,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帮助试点龙头企业按照国际标准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扩大企业对外影响,进而带动和促进全市出口农产品企业建设,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国内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打造国际品牌,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
(二)科学基地选址,严抓基地备案。各镇街要根据当地种植习惯和优势农产品种植品种,科学规划农产品种植示范基地选址。示范基地应选择在无污染和生态条件良好的地区,应远离工矿区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的影响;种植作物连片成方,面积不低于100亩;土壤肥沃,土层深厚,保水保肥及排水良好;水源充足,无污染;基地种植户应有三年以上的种植经验,熟悉所种植作物的田间栽培管理措施,经培训合格,责任心强。要进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备案登记,备案企业必须按备案基地管理要求和备案基地农用物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要建立基地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基地环境和投入品使用情况,每年至少要对30%备案基地实施检查,争取每个基地在三年内至少被检查过一次。
(三)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保障产品质量安全。2004年,我省开始实施“绿卡行动计划”项目,相继研制出了大批先进实用的优秀成果,制定了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要抓住我市被列为全省绿卡行动计划示范市的机遇,将良好农业规范应用到我们的出口农产品生产中去,切实保证农产品按照良好农业规范进行生产和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力度,严格生产投入品管理。加大对农资经营店的监督管理力度,结合现代营销理念,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规范投入品供应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组织市农业、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成立执法队伍,对我市农资市场,特别是化学投入品市场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和整顿,严厉查处农资商品领域内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违禁、剧毒药物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投入品质量,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市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以农业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主体,整合我市现有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资源,组建我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进一步加强质检体系建设和完善,全面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突出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相关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延伸监测区域,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开展追查和检查,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抽检制度。
(六)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采取“政府资助、部门支持、农民自主、市场运作”的形式,积极创建发展“龙头企业领办、农民合办、农业部门牵头办”等多种模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联结企业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与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增加农民收入。
(七)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培训方式。各单位、各镇街要与新闻媒体紧密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农科频道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强化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企业和农户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自觉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训力度,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质量,着力提高企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和科学技术水平;要充分利用农业局农业专家远程视频服务系统和农业科技短信服务,通过在线视频和短信发送,打破农业技术服务的地域性限制,随时为农民群众提供生产技术指导,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第一时间掌握,有效地指导农作物安全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加强对我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农业、财政、科技、环保、水务、林业、果树、畜牧、经管、农联社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要健全组织机构,做到思想到位、精力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切实抓好抓紧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覆盖全市、涉及面广,必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全社会齐抓共管。市区域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部署实施工作,检查督促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目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做好部门、企业、村居以及农户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公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市区域化建设均衡发展。市区域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镇街区域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区域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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