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为快速、有序地做好我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的筛查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的婴幼儿实行分期、分区、持筛查证进行筛查的制度。请已经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未进行筛查的婴幼儿的家长们,务必按照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下发的《滕州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筛查证》和户口本,按照筛查证上指定的时间,携带孩子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筛查。
各镇街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筛查定点医院为:
鲍沟镇: 鲍沟中心卫生院;
滨湖镇: 市中心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
柴胡店镇:张汪中心卫生院;
东郭镇: 东郭中心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
东沙河镇:工人医院;
大坞镇: 第一人民医院;
官桥镇: 市中心人民医院、工人医院;
洪绪镇: 市财贸医院;
界河镇: 市妇幼保健院、市财贸医院;
级索镇: 市中心人民医院、市财贸医院;
姜屯镇: 市中心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龙阳镇: 市妇幼保健院;
木石镇: 鲁南化肥厂职工医院;
南沙河镇:市中心人民医院;
西岗镇: 市中心人民医院、鲍沟中心卫生院;
羊庄镇: 鲁南化肥厂职工医院;
张汪镇: 张汪中心卫生院;
荆河街道:荆河卫生院、市中心人民医院;
北辛街道:市中医医院;
龙泉街道:市中心人民医院;
善南街道:市中心人民医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