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用户打电话到煤气公司,对自己的煤气表计量提出异议。针对这一情况,在此做以下说明: 1.由于二月份是小月,期间又有春节,所以市燃气总公司未安排对居民用户进行抄表,因此这个月居民用户拿到的《缴费通知单》其实是二月和三月两个月的累计,可能要比过去的用气量高一些。 2.近期也发现在部分用户中存在拖欠气费的情况,影响了燃气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我们提醒全市燃气用户:按时足额缴纳燃气费用是每个用户应尽的义务。对那些使用各种手段拖欠气费的用户,市燃气总公司除正常进行催缴外,保留采取其它措施的权力。 特此告知。
市煤气公司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