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测评合格人员予以公布。请测评合格的各位申请人务必于7月14日至7月16日持身份证、一张二寸彩色照片、空腹到滕州市中医院交费体检(中医院已准备好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合格人员需持体检表、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合格证、户口簿于7月17日到滕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思想品德鉴定表,按要求填写后再交至人事科,视为向滕州市教育局正式提出了资格认定的申请。
测评合格人员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