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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现就2008年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范围 取得2008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含2007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不合格者),在枣庄市各区(市)报名申请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 二、测评地点 枣庄市市中区实验小学(枣庄三角花园西,中心街33号) 三、申请测评者所带材料 申请测评人参加测评时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已交款凭证,未交备用照片的人员还需同时交纳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办理证书。申请普通高中及中专文化课教师资格者,自带所申请任教学科高中一年级第二学期使用的必修模块教材、参考书及备课用文具;申请认定中专专业课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自带所申请任教学科(现任教学科)教材同版本2本、参考书及备课用文具。 四、测评时间 2008年7月10-12日,上午7:30—13日上午12:00。 参加上午测评的人员,当日7:30前到测评地点报到,抽签决定测评顺序;参加下午测评的,当日13:30前到测评地点报到,抽签决定测评顺序。 请各位申请测评人员,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参加测评准备。 附:测评时间安排表
枣庄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08年7月3日
08高中段测评分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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