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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滕国土挂牌字[2008]第1号)
 
 
    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2007-52号出让宗地位于府前东路南侧,滨江国际花苑对过,出让土地面积58770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2007-55号出让宗地位于龙泉广场东侧,出让土地面积39383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道路广场用地,出让年限40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于 2008年1月21日8时30分至2008年2月1日16时止,挂牌地点在滕州市国土资源局三楼。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律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其中2007-52号宗地竞买人须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18日至2008年1月28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等有关材料,到滕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参加竞买2007-52号宗地的申请人需满足两河流域拆迁改造指挥部和解放路拆迁改造指挥部对该区域回迁安置房开发建设及回迁安置的有关要求。具体套型、面积、建筑保证金见文本规定。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保证金划入土地储备中心账户时间)为 2008年1月28日16时。同时竞买两宗土地的,需按宗地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8年1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不得低于出让底价)。
    六、成交价款不含契税、房产交易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设计费等其他税费,涉及土地登记、房产过户及地上线路、地下设施的挪移及由此产生的税费等事宜均由竞得人另行承担。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7日,到滕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滕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龙山路4号
    联系电话:0632-5510115
 
    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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